国家对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哪些

问答分类: 学历提升国家对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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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女孩 回复于 2024-08-22 之前

一、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

第一,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政策。

第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第三,选聘招录优惠政策。

第四,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

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第一,清理影响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

第二,取消落户限制。

第三,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第一,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

第二,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

第三,鼓励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四项政策鼓励自主创业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更多公共服务。

五、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

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各地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

三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抓好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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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酒客 回复于 2024-08-22 之前

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将是有利条件。

二、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6、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7、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8、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9、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0、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11、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12、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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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怜幽梦,空谁伤。 回复于 2024-08-22 之前

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将是有利条件。

二、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6、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7、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8、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9、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0、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11、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12、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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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心 回复于 2024-08-22 之前

【灵活就业社保有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