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封大学单招章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关于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开封大学(代码:6299)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八朝古都开封市,是一所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植根于这片文化底蕴深厚的沃土,秉承“明德、励学、笃行、创新”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积淀深厚。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广阔,教学设施先进,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体育场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不乏省市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行业专家。

学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发展,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了工、管、文、艺、医、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实习、就业搭建了广阔平台。毕业生以其扎实的理论基础、过硬的实践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多次荣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是莘莘学子求知学艺、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

二、 招生对象

  1. 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生)报名的考生。
  2. 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涵盖多个领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招生科类(区分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及学费标准如下表所示(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科类要求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5601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若干 4200 省级特色专业
530701 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若干 3700 校企合作订单班
670102K 学前教育 文史类 若干 3700 需面试
620201 护理 文理兼收 若干 4800 行业紧缺人才专业
550113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工类 若干 4200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540101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若干 3700
650101 艺术设计 艺术类 若干 6000 含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56070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工类 若干 4200
630302 会计信息管理 文理兼收 若干 3700
610201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类 若干 4200
(更多专业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或官网)

重要提示:
*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务必仔细核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科类要求。
* 各专业具体计划数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 报名方式与时间

  1. 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具体时间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3. 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须按照系统提示,选择“开封大学”(院校代码:6299)及意向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可选择1-5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
  4. 信息确认与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按照学校后续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部分专业可能需要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缴费方式和标准另行通知)。未按时完成确认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 考试与考核

学校将根据不同生源类型,采取相应的考试(考核)方式,注重对考生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

  1. 考试主体: 由开封大学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
  2. 考试对象与方式:

    • 普通高中毕业生: 采取“文化素质评价 + 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
      • 文化素质评价: 原则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赋分。具体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形式可能为面试、笔试或机测。
    • 中职毕业生(含对口生): 采取“文化素质评价 + 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 文化素质评价: 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或政治、专业基础)等基础知识,形式为笔试。
      • 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动手能力、操作规范、创新思维等。测试形式根据专业特点,可能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
    •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对于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考生,可按程序申请免试录取。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办理录取手续。
  3. 考试时间与地点:

    • 考试时间: 初定于2024年X月X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考试公告及准考证为准)。
    • 考试地点: 开封大学校内(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 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指定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4. 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得出。具体权重比例将在学校官网发布的考试方案中明确。

六、 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划线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 录取办法:
    • 在划定的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
    • 同分排序规则: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据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评价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等级或中职阶段相关专业课程成绩。
    •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计划未满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无符合条件的专业可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 报考艺术类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录取规则详见该专业的具体招生说明或考试方案。
  4. 公示与备案: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 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通过后,学校将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6. 特别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 收费标准

  1. 学费: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章程“招生专业与计划”部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2. 住宿费: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生·年(暂定,以入学时实际安排和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3. 教材费: 按实际书价收取或预收,毕业时多退少补。
  4. 其他费用: 如体检复查费、军训服装费等,按上级规定和实际发生额收取。

八、 资助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补、免”多元化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 国家资助: 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分档发放)。
  2. 学校资助: 设立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3.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4. 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5. 绿色通道: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后续再根据核实情况办理相应资助。

九、 入学与复查

  1. 新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 邮政编码: 475004
  • 招生咨询电话: 0371-XXXXXXX, 0371-YYYYYYY (请替换为实际电话)
  • 学校官网: http://www.kfu.edu.cn (请替换为实际官网)
  • 招生信息网: http://zs.kfu.edu.cn (请替换为实际招生网址)
  • 官方微信公众号: 开封大学招生办公室(或类似名称)

十一、 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章程由开封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开封大学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

2024年开封大学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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