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是说,直接上干货!视同销售,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虽然没有发生实际的商品所有权转移,但在税法和会计上却被当作销售处理的特殊业务。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可比一般的销售复杂一丢丢。
先来个总结性的回答: 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核心在于要模拟真实的销售过程,确认收入、成本、税金等。具体分录会根据不同的视同销售情形而有所差异,主要涉及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存货或固定资产等科目。
接下来,咱们展开聊聊,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明白,保证通俗易懂!
一、 为什么要“视同销售”?
想想这个场景:公司年会,采购了一批自家生产的精美小家电作为礼品送给员工。这些小家电虽然没有卖出去,但实际上已经离开了企业的“控制范围”,价值也发生了转移。如果不把它们当作“卖”了,那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岂不是就少算了吗?税收也跟着少了,这可不行!
所以,“视同销售”就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纳税义务,防止税收流失。
二、 常见的“视同销售”情形 & 会计分录大揭秘!
咱们分门别类,把几种常见的“视同销售”情况和对应的会计分录都捋一遍。
(一)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这种情况就像前面说的年会礼品。会计处理上,要把这批货物的成本和对应的增值税都“模拟”成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举个栗子:
公司将一批自产的空气净化器(成本1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作为员工福利发放。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万元
重点解析: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了,因为这是公司欠员工的福利。
“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额”都增加了,模拟销售的收入和税金。
“库存商品”减少了,因为货物发出去了。
“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与“库存商品”减少的金额是相等。
(二)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公司为了宣传,把产品送给潜在客户试用,或者捐赠给慈善机构,都属于这种情况。
举个栗子:
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成本5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赠送给客户试用。
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 6.65万元 (根据赠送对象判断)
贷:主营业务收入 5.88万元 (按照公允价值,假设公允价值为5.88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77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5万元
贷:库存商品 5万元
重点解析:
如果是为了促销,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是公益性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
收入和销项税额的计算基数,一般是货物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市场价),而不是成本。
这里假设已经知道了公允价值,实际操作中,要进行评估,或者按照同类商品近期平均价格进行确定。
(三)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
公司把自己的产品拿去投资别的公司,换取股权,也属于“视同销售”。
举个栗子:
公司将一批自产的电子设备(成本8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用于对外投资。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元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重点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了,因为获得了被投资单位的股权。
收入和销项税额按公允价值计算。
(四)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即使货物还没真正卖给最终消费者,只要发给代销商,就要“视同销售”。
会计分录: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借:销售费用 (代销手续费)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重点解析:
发出商品时,只是存货形态的转变,不确认收入。
收到代销清单,才确认收入、成本和税金。
(五) 销售代销货物
代销商卖出商品,也要“视同销售”给委托方。
会计分录与一般销售类似,但要注意区分代销手续费。
(六)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总公司把货物调拨给外地的分公司销售,也要“视同销售”。
会计分录(总公司):
借:内部往来/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会计分录(分公司):
借:库存商品/内部往来
贷:应付账款
重点解析:
总公司确认收入和税金,分公司只做存货增加的记录。
(七)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存货用于上述情形
非存货类的资产用于上述的情形,处理和存货类似,只是科目换成”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等。
例如固定资产用于捐赠: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 几点特别提醒!
所得税的影响: “视同销售”不仅影响增值税,还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要计入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不同税种规定可能有差异: 增值税和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认定范围、计税依据等,都可能有细微差别,要分别对待。
保留好相关凭证: 无论是内部文件、合同、还是发货单、代销清单等,都要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检查。
及时进行税务申报: 准确计算“视同销售”的税额,并按时申报缴纳。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帮到大家!记住,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结合具体的业务情况和最新的税收政策来处理。财务工作无小事,大家都要认真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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